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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中太谷县卫计局公开招聘60名人员方案

    2017-09-06 11:47 山西人事考试网 http://sx.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评论

      为解决我县卫生系统各类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太谷县卫计局拟为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60名所需岗位人员。招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落实相关待遇,不占事业编制。

      一、招聘名额:

      医、药学类岗位35名(含医学检验岗位2名)

      非医、药学类岗位20名

      会计与审计岗位5名。

      具体详见《太谷县卫计局关于以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含升学时户口转出地为本县)。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历要求:

      (1)医药学岗位:全日制医学、药学类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2)非医药学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医学、药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医学检验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4)会计与审计岗位:全日制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的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招聘方案,于2017年9月6日在太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7年9月11--12日

      地点:太谷县卫计局人事科

      此次招聘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即直接按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统一考试、体检与考察,按所报岗位进行排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如出现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以下条件择优录用。

      (1)有无医学、药学执业(资格)证;

      (2)职称由高至低排序;

      (3)全日制院校学历由高至低排序。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照3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且符合招聘条件即可开考。

      3、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医、药学类岗位(含医学检验岗位)《生理学》、其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数达到拟招聘职位数1:3比例的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体检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职位数的1:3的岗位,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由太谷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照《方案》要求,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只递补一次。

      如因报考或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少于招聘岗位所需职数时,从本次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聘用,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方案》要求,从申请人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补录,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与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

      四、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落实相关待遇,不占事业编制。

      2、试用期一年,工资为每月2000元(含劳务费及五险金)。

      3、聘期五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五、监督与咨询

      由太谷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354-6223354 (县卫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4-6221300-820(县卫计局监察室)

      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均通过以下网址进行发布:

      太谷县人民政府网(www.tgigu.gov.cn)

      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件:以政府购买劳务的形式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分配表.doc

      2017年8月28日

     

    (编辑:sha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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